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高鹏飞 赵琛玮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马慧博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6: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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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39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忠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曹凯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建波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拟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加强学习、潜心钻研,吃透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要把党代会精神讲给基层代表、讲给广大群众,有力凝聚起全社会共识。要紧扣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自身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对标对表党代会部署要求,锚定目标任务依法履职,以履职实效服务全市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