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促治 以法谋兴 高质量建设法治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坚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之中,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职尽责,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始终注重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的学习,不断增强依法治旗能力。一是主动担当履职。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法治思维,始终将依法治旗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常务会、党组会重要学习内容,制定落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党组会专题学习法律法规13次。三是坚持高位推动。出台依法治旗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措施方案,组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专题汇报,形成依法治旗办公室统筹抓总、协调小组协调调度、各部门各苏木镇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坚持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提升队伍素质,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全面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印发《鄂托克旗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依法治旗年度考核指标等,科学统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通力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加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平台,不定期抽查机关官方网站,加强与报备单位日常沟通,督促报送备案工作,对报备情况开展检查。开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对与国家政策不符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力有序。印发落实《加强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对708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续推进与区域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队伍建设,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以“两优”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一放三减”工作,42个部门梳理内、外部事项1644项,下放21项,取消25项,精简要件349份、压缩时限5542天,分别压减35%、40.5%和68%。二是持续优化“四办”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综窗受理”推动“减窗行动”,实现“一网通办”到“一网好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事项,不断增强“一网通办”能力,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获评“2023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县(市)”。三是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出台《鄂托克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两项清单共计112项任务,集中整治政务、商务、社会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41个“办证难”小区绿色通道全部打通,114户商家实行亮码经营,212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焕发生机,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启用。

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经常性要求各苏木镇、各部门养成按规则、按程序办事的习惯。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集体事项决策制度,组织召开旗政府常务会会前议事会,充分听取班子成员、部门和法律顾问对例会研究议题的意见,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认真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城市规划建设、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由旗政府集体研究报旗委审定后有序推进。三是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向旗人大报告、向旗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了政府工作贯彻党的要求,体现人民意愿。

五、深化依法治理,筑牢社会法治发展根基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加强和深化社会治理。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旗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100%,确保了行政复议机构履职到位、流程通畅、运行高效,有效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全旗所有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规范健全旗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12个,建成由36人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才库,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个,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00余件。深入推进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前移排查调处纠纷和法律服务阵地,化解草牧场矛盾纠纷70余起。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活动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24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覆盖群众9万余人。根据《司法部2024年度培训班计划》安排和《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各司法所组织全旗“法律明白人”参加司法部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

下一步,我将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目标,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持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为推进鄂托克旗法治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