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现就履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扛牢第一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交易平台法治化水平”列入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与中心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召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1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反馈意见情况汇报,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丰富学习内容,强化法治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法制度》及《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召开法治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会议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学法12次,专题讲座4次,法治能力测试1次。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次,利用大量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意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LED电子屏播宣传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推送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二是开展“法律进机关”,固化成效。通过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机关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表率,向各科室、中心发放《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汇编》30余本。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人格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法官说法》,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锚定高质量发展任务,推动数字鄂尔多斯建设
一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了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系统、智慧文旅平台升级改造、暖城数治警务三个项目初设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完成35套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完成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数据备份及温冷数据存储等项目招采工作,城市智能体统一视频平台接入应急管理局700余路重点危化企业视频,信创云项目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二是“根数据库”和“一表通”应用平台在全市77个苏木乡镇全面推广应用,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报表治理、赋能应用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并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启动了农牧领域一表通推广工作。三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印发了《数字经济行动计划》,推动武汉颢闻智能科技落地鄂尔多斯,派员参加了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四是推动政务数据全量归集,累计形成数据资源目录7502个,数据总量超过11.8亿条,为全市198个应用系统提供848项数据服务,建成便民服务、企业信用、死亡人口、新生入学4个特色专题库。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锚定“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奋斗目标,多措并举为市场服务主体降费减负。一是企业投标“零跑腿”,创新“不见面”服务模式。通过招标、备案等十个环节“不见面”,赋能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实现“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转变,提升服务效能,规避廉政风险。在全区率先开通运行“不见面开标”系统以来,已在5500多个标段,为1.4万家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4.16亿元。二是多元降负“零压力”,担保、保险、银行3类电子保函全覆盖,办理费率下调至1‰—3‰,电子保函的使用率已达94.4%。截至目前,已为9万多家市场主体释放保证金现金压力123亿元。推行投标保证金分类减免措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采购投标保证金最高上限降至原金额的一半,勘察、设计、监理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三是招标文件“零费用”,投标人可免费在线预览、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进一步减轻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截至目前,累计为13.3万家市场主体节约文本费用1.45亿元。四是服务企业“零距离”,交易业务、异议投诉、受理反馈、主体入库、信用查询、CA数字认证均可“在线办”“一网办”。数字证书“全区通”,实现全区范围内,“一地办理、全区互认、全程通用”。进一步协调降低CA数字证书费用,力争降至全区最低水平,着力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向市场主体提供更低成本和更高效率的服务。
四、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强化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2次。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6月底通过电子卖场选聘了法律顾问服务机构,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修改文书、合同9份,参与重大事项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多次。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下一步,我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我中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 同督促、同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着力打造“忠诚、专业、敬业、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
(二)坚持法治学习宣传,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效率。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内容、有效果。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中心“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本系统的普法、学法制度,积极广泛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紧紧围绕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继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化流程功能的优化再升级,营造招投标领域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主体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中心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顺利推进。三是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