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同日公布。内蒙古多个地区、单位、集体、个人捧回多项精神文明荣誉。
呼和浩特市成功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是唯一上榜的省会(首府)城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两个地级市和土默特右旗、鄂托克旗、乌审旗、乌拉特中旗四个县级市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等74个村镇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消防救援站等112个单位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索连红家庭等19个家庭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通辽职业学院等21个学校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
扎根基层人民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爱林,常年奋战在消防救援一线、经历多次生死考验、累计解救疏散8000多名被困群众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巴特尔,获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退休干部魏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支部副书记李荣庭,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泰金客运经棚至浩来呼热定线客运班车司机高学,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牧民尼玛,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苏木山林场原护林员、场长董鸿儒,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中心二级推广研究员关慧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和顺社区居民刘海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变电管理二处副值班员张春梅8名同志获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