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金融“软环境”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马慧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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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积极提升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用金融“活水”浇灌农村牧区大地,以金融“软环境”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政策支持,贴息政策效果显著。制定《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额度3000万元以内、按3%利率贴息,最高贴息期限3年,累计投放贷款12.9亿元,有效发挥政银协同作用,激活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和金融活力,显著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完善服务体系,信贷可得性显著提升。农村牧区基础金融服务网络持续完善,736个行政嘎查村实现银行网点、助农取款点、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选聘763名“金融副村长”,协助精准对接融资需求、协调贷款业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担保方式从7户联保简化为3户联保,部分产品取消联保改为信用或单一抵质押,贷款材料从10余项精简至5项以内,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部分数字化产品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次日放款”,显著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捷性。

监管宣传并重,金融消费渐趋理性。积极开展农牧民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协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贷前调查,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做好贷后管理,完善风险分类管控,将业务数据纳入统一征信系统,减少“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风险,广泛宣传农牧民降息、减负、增收工作成效,营造助民纾困、发展共享的良好氛围。 (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