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组团”助企纾困

作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贺炫凯 通讯员李娇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布赫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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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破产重整企业招商引资与资产处置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搭建“司法+招商+商会”协同平台,把破产重整企业沉淀资产转化为优质招商资源,助力危困企业纾困重生。

长期以来,破产重整工作中司法办案、产业招商、市场主体资源相互割裂,部分具备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面临投资人难找、资产盘活难等困境。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三方将坚持依法合规、市场导向、信息共享、务实高效原则,围绕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破产财产市场化推介、低效闲置资产盘活等重点任务,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和市场化招商推介平台。

根据《实施意见》,三方职责分工清晰。市中院负责破产案件办理,指导管理人梳理破产企业资产和重整招商需求,及时识别具备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有序推进投资人遴选和破产财产公开处置,并牵头组织会商,协调化解重整招商引资中的法律问题。市商务局依托全市招商体系、产业布局与投资人资源库,接收重整项目信息并纳入招商项目储备,面向产业资本开展定向推介,同时向法院推送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企业和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市工商联则依托各级商会和民营市场主体联络渠道,推送破产资产和重整招商项目信息,挖掘本地意向投资人,收集民营企业投资需求,并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理性参与破产投资。

在协同机制方面,三方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通过专职联络员对接、线上平台发布等方式,定期互通破产资产与重整招商项目信息,在严格保密前提下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常态化对接。

三方还将建立重整项目招商推介和常态化会商联动机制,通过联合推介、定期会商等方式,推动投资人与重整项目精准对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重整投资人遴选和破产财产处置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充分尊重各方主体意愿,不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探索。下一步,三方将协同发力,推动破产重整与招商引资深度融合,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处置效益,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