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清明节假日期间,我市境内各收费站累计通行车辆81万辆,其中客车累计通行47万辆、货车34万辆。
据悉,各收费站严格落实“绿通”、节假日小型客车减免政策,共计减免通行费1060万元。其中,累计保障“绿通”车辆1713辆,减免通行费35万元;节假日高速小型客车累计通行14万辆,减免通行费535万元,二级公路小客车通行33万辆,减免通行费490万元。
(马瑞萍)